关于委派南京全民健身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的函
2018-06-28 19 686索 引 号: | 913201003026654463/2017-00006 | 信息分类: | / 人事信息 / |
发布机构: | 南京体育产业集团 | 生成日期: | 2017-08-25 |
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 ||
信息名称: | |||
文 号: | 关于委派南京全民健身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的函 | ||
内容概览: | 宁体产党字〔2017〕23号 | 关 键 词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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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委派南京全民健身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的函
宁体产党字〔2017〕23号
南京全民健身中心有限公司: 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现委派蒋铭同志担任南京全民健身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、李曼同志担任南京全民健身中心有限公司监事。原有我集团推荐董、监事人员职务自行免除。
请按法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。
中共南京体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
2017年8月25日